中国政府网 1月1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确保《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通知》提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鼓励类商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以上措施于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
《通知》要求,完善财税政策。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减轻流通业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